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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旅游局广州旅游资讯网内容采编和网站优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16-10-16

3.1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附件

发布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4.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10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旅游局广州旅游资讯网内容采编和网站优化项目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金汇款账户):

请供应商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以获取电子报名表格。

1.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4.4供应商必须符律、行规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2.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9时30分

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2.具备《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详见公告正文

4.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止。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CEITCL--CZFW-160811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4日

3.项目类别:服务类。

十三、联系事项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广州市旅游局的委托,对广州市旅游局广州旅游资讯网内容采编和网站优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2.代表人证明书及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代表人证明书);

3.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账号:00494258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

四、采购数量:1项

广州旅游资讯网内容采编和网站优化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备注: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3-15楼

5.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4.供应商应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收款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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