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广州民生

非银机构股东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权

  3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取消部分许可事项方面指出,取消对非银机构股东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股权不足5%事项的审批;另外在加强股权管理方面还增加了非银机构股东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权的例外情形。

  《办法》还简化了部分审批流程,主要包括:简化非银机构合并事项许可程序,规定因非银机构合并引起的变更股权、注册资本等相关许可事项可与合并事项一并申请办理;合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入股境内外法人金融机构的“准入”“准出”许可程序。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