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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心六区临停下月起“阶梯收费”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政府了解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月19日印发,4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通知》要求实施阶梯式收费,每个工作日7时30分至21时30分、非工作日10时至21时30分设为收费时段,其余时段不收费。

  在区域划分上,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路段设为重点区域,其全天准停泊位执行较高的收费标准。其余区域设为非重点区域,执行较低标准。

  在设置阶梯时长上,按首小时收费低,1至3小时适中,3小时以上收费较高的方式设置3个阶梯式收费时长,引导车辆短时停放,提高泊位周转率。

  《通知》结合中心六区不同停车需求,合理制定两类区域各级阶梯收费标准:重要区域的全天准停泊位3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半小时5元、8元、13元,不设置连续停放最高收费时长;非重点区域的全天准停泊位3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半小时2元、3元、5元,单个收费时段连续停车最高收费时长为4小时,即最高限价26元。

  《通知》以阶梯收费提高周转率。收费标准按照停车时长设定了不同的收费梯次,随着梯次升高,收费标准有较大幅度提升,引导泊位使用人快停快走。

  针对不同停车需求,《通知》也有不同收费。对全天准停泊位白天收费,促使车辆快停快走;夜间准停路段不收费,满足周边居民夜间停车刚性需求;临停快走区域不收费,主要满足接送病人、学生等需求;残疾人车停放优惠。

  《通知》还明确,新能源汽车每天首次在充电专用泊位充电可以享受停车时长不超过1小时免费停车优惠,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还可以享受非重点区域路段泊位每日停放3次不超过1时的免费停车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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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央6台在线直播
  • 编辑: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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