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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前浙江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所占车位不低于10%

明年底前浙江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所占车位不低于10%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能源局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发布的《浙江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都将成为未来充电设施建设的重点部位。

  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在2023年底前,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到2025年,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20%,推动具备条件的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逐步提升至停车位总数的20%以上。从具体数量看,2023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将建成充电车位1800个;每个服务区实际安装充电设施并可有效使用的车位不少于4个;电动汽车通行量较大线路沿线的各服务区充电车位不少于8个。

  将高速公路服务区不少于10%的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用于电动车充电,这个比例应该不算太低,因为从保有量上看,电动车的保有量明显赶不上燃油车保有量。不过,由于电动车的充电速度太慢,占用车位时间比较长,这个比例能够多大程度上满足电动车主们的需求,还有待观察。

  对于浙江省内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文件要求结合“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建设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等,与路网规划实施以及改造提升同步推进,统筹确定建设规模,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及设置。推进具备条件的普通公路沿线重点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站、驿站、停车点、养护道班等开展覆盖多种车型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2023年底前,全省普通公路沿线个,具备条件的新改建服务站、停车点实现充电服务全覆盖。

  应该说,到明年底,无论是浙江省内的高速公路,还是普通公路沿线,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都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和覆盖,电动车主在旅途中补充能源的焦虑,将得到很大的缓解,开电动车出行或将变得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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