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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削定价权为市场“松绑”

国家发展改革委3月16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已对《中央定价目录》(2015年版)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定价目录比现行目录缩减近30%,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央定价目录》是中央政府各部门对各种类定价项目进行规范的目录,是规范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权限和范围的清单。对《中央定价目录》以外的商品和服务,生产者、经营者享有自主定价的权利,政府一般不予干预。新修订的定价目录在原有基础上大幅缩减,意味着更多地将定价权放归市场,这既体现出近年来我国价格改革的成果,也是深化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

价格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基础也最复杂的组成部分。在改革初期,邓小平就提出过,价格没有理顺就谈不上经济改革的真正成功。

中国价格改革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价格闯关,破除双轨制;21世纪以来,价格改革市场化步伐快速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轮力度较大的价格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党的十九大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市场来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从计划经济价格体系,到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都由市场说了算,可以说,我国的市场化价格改革成效显著,已到了决定改革胜负成败的攻坚战时刻。

与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价格改革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好改的都改了,目前已到了“最后一公里”,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比如,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价格等,要啃下这些硬骨头,就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将改革进行到底。同时,也要看到,价格事关民生,要防止市场价格失控,政府不能一放了之,还必须加强价格监管体系改革,做好风险防范。

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突出了垄断环节定价监管和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将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可谓是切中肯綮。随着新目录的实施,将加速推动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的价格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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