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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女打赏主播,岂有此理!

“游艇”“火箭”“跑车”……网络直播间内,充斥着各种需要用真金白银换取的虚拟礼物。近日,一则“8万元卖掉3岁亲生女儿,男子转身打赏给女主播7.3万”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

“卖女儿打赏主播”,岂有此理!这样的事情实在匪夷所思,让人难以置信。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为人父母,不疼惜孩子本就不应该,更何况还将孩子残忍地买卖。这个父亲的行为不仅突破了人性底线,也越过了法律红线,情理难容。好在,经判决,日前这个残忍的父亲被剥夺了监护人资格,并受到法律惩罚。但其对孩子身心造成的伤害,却不易抹平。

对此,有网友评论:过去都说赌博猛于虎,现如今该说主播猛于虎。事实上,这一观点有些偏颇。不可否认,近年来,网络直播迅猛发展的同时各类乱象频发,其中与部分网络主播的“过火”行为不无关系,但也不能将责任全部归咎于主播群体。要看到,直播打赏客观上是市场交易行为,买卖双方平等、自愿。于看客,是为自己获得的体验而付费打赏;于主播,是因自己的劳动付出获取回报,本无可厚非。

但因为行业准入、内容审核、实名认证、管理规范尚不完善等诸多原因,网络直播行业当前仍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作为直播行业吸金利器的直播打赏,也因争议行为、纠纷频发常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对待类似事件,在愤懑、谴责的同时,我们更该思考的是,如何完善打赏审核监管机制,进一步为网络直播行业打补丁、补漏洞,使其在良性轨道上发展。这值得更多研究,也需要平台、主播、用户等相关主体共同推动。          

广州日报评论员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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