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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及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广州市2012年度企业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年检对象:凡2012年12月31日前经我局及下属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

  三、年检方式:凡参加2012年度年检的企业,均需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报送年检资料,经初审通过后再到年检窗口办理确认及加盖年检章手续。市工商局机关本部登记的内资企业到市政务中心办理(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三楼),外资企业(含常驻代表机构)以及各工商分局登记的内资企业到各工商分局指定的年检地点办理。企业凭已领取的上网密码报送年检资料,未领取或密码丢失的企业,可通过广州红盾信息进入“网上大厅”,点击页面左侧的“找回密码”填写相关数据后,领取或取回密码。没有电脑设备的企业,可到企业所在地的工商年检大厅自助录入区免费录入资料。

  本年度我市登记的外资企业实行无纸化年检;市工商局机关本部登记的内资企业,通过数字证书技术亦可实行无纸化年检。凡通过数字证书技术报送年检资料的企业,免交纸质年检材料(具体操作细则可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查询)。各工商分局发照的内资企业暂不实行无纸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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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
  • 编辑: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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