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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传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莹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集团持有交易性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取得的收益,以及处置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而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原因为:本集团作为证券经营机构,上述业务均属于本集团的正常经营业务。

  本集团之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而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原因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上述业务均属于正常经营业务。

  注2:上表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注3: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提供的信息,截至2021年9月30日,吉林敖东持有公司H股87,124,6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36,868,800股,合计H股123,9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辽宁成大持有公司H股115,300,0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473,600股,合计H股116,7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中山公用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公用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00,9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截至2021年9月30日,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A股和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8.06%、17.94%、10.34%;

  注4: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公开披露信息,截至2021年9月30日,持有公司H股类别股份比例在5%及以上的股东(除注3披露内容外)情况如下:2020年1月31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公司H股好仓共272,500,600股,占公司H股股本的16.01%。上述股份均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共有分公司20家,证券营业部288家,分布于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告期,公司共有1家分公司、1家营业部完成同城搬迁。

  (二)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原董事长孙树明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孙树明先生因任职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选举林传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委任林传辉先生为公司与香港联交所沟通的授权代表;选举林传辉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三)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原副总经理罗斌华先生、杨龙先生的书面辞职函。罗斌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资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杨龙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资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四)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徐佑军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聘任孔维成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聘任易阳方先生、辛治运先生、李谦先生、徐佑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徐佑军先生将自其获得监管部门认可之日起正式履行合规总监职责。易阳方先生和李谦先生正式履行副总经理职务需通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

  目前,徐佑军先生已正式履行公司合规总监职责;易阳方先生和李谦先生已正式履行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

  (五)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议案》。公司原联席公司秘书温家雄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自本集团离任,并申请辞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职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委任莫女士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六)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乾和”)增资人民币30亿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可一次性增资或分批增资完成,并办理增资的相关事项。公司已根据上述决议,完成了向广发乾和首批增资20亿元人民币事宜。广发乾和已获得了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035亿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于广东省广州市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和郭敬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范立夫先生、胡滨先生、梁硕玲女士和黎文靖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广发证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广发证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发证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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