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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气适合人居住(图)

广州空气适合人居住(图)

  本报讯(记者杜娟通讯员钟奇振)昨日,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局首次共同发布了《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2006年监测结果报告》。报告的监测时段为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报告显示,珠三角大部分地区的区域空气质量指数平均值属国家II级,比2005年有所改善;而中部地区(佛山)则为III级,是珠三角地区空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城市。

  在大气质量的5个等级中,二级标准被认为适于人类生活,标准则已构成轻微污染。据悉,粤港两地环境监测部门将持续监测区域空气质量的变化,并定期向公众发布最新的监测结果,预计2007年上半年的监测结果将可在今年10月完成。

  珠三角区域空气监控网络是粤港在环保合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它拥有16个监测点,其中13个监测点位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惠州、东莞、江门、肇庆、顺德、惠阳、番禺及从化,而其余3个则位于香港的荃湾、东涌及塔门。监控网络于2005年11月30日正式启动。

  监控网络量度各主要污染物(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浓度。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总括来说,2006年珠三角沿海一带的空气质量一般较区域中部及北部地区为佳,这可能与沿海一带的污染物扩散条件整体较佳有关。此外,区内大部分污染物的整体浓度在1月~3月及10月~12月较高,而在夏季的六、七月则较低。夏季污染较低除了与该季有较多的雨水和较高的混合层高度有关外,偏南的季候风亦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带来较为洁净的海洋性气流。

  报告显示,广州市2006年上半年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项指标明显好于2005年同期。环保局相关人士分析称,2006年广州的空气质量之所以出现明显的改善,主要取决于对餐饮企业的油烟整治以及对燃煤电厂脱硫、机动车尾气的控制。

  据了解,2005年上半年广州的空气质量只达到国家标准。而2006年1~6月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去年同期下降9.5%,二氧化硫的平均浓度为0.057克/立方米,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0.060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要求,而其中五六月份连续两个月,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优”的共35天,空气优良率达100%,占总天数的57%。

  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长远而言,监测结果有助粤港双方对珠三角地区内的空气质量趋势进行科学分析。两地现在推行的减排措施对区内的空气质量有正面的影响,期待当监控网络录得更多的数据后,粤港双方能够科学地评估这方面的影响,以及有关措施的成效。”

  1998~2002年间粤港政府联合开展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量研究表明,珠江三角洲地区内出现的以臭氧、可吸入悬浮粒子及氮氧化物为主的空气污染是一个区域性的问题。两地政府采取的各项措施,在控制本地的空气污染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改善了很多地方性的空气污染问题,但对于广泛区域性的空气污染现象,如臭氧和烟雾,仍须共同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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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广州气候适合生活吗
  • 编辑: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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