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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来!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开始了

如果,你那里资源丰富,

能产出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农产品,

拥有较好产业基础

和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

且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那还犹豫什么?

有这样的特色农产品产业聚集地,

快点来报名!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20〕3号)要求,结合我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工作实际,现就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中国特优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安排

申报主体

原则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区域内特色主导品种相同、获得同一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的地级市可单独申报,地级市区域内部分县(市、区)也可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区域内有国家级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地区,以及符合条件的、相对贫困村对应的县(市、区)申报。

主导品种

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国内及省内 市场消费需求统筹兼顾粮经、园艺、畜禽、水产和林特产品五大品类,自主选择特色主导品种(市场认可度高,产量位居全国前列,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申报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基本条件

拟申报的中国特优区应符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农市发〔2017〕8号)中的创建条件,并达到农市发〔2020〕3号文中 特色农业产业优势明显、市场培育与品牌建设有力、推进措施扎实有效、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效果显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等要求。

组织程序

县(市、区)政府 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科技、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审核遴选,经市政府同意后统一上报。

申报数量

原则上 每个地级以上市申报1个,特色主导产品突出、地理标志认证数量达10个以上的地市可增加1个,但 最多不超过2个

工作要求

中国特优区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科学确定推荐名单,于 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报送。对于填报数据不实、报送材料不全或滞后的将不纳入我省推荐申报范围。

今年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 将对2017年度首批认定的中国特优区进行监测评估。第二、三批中国特优区所在地市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调查表各项监测指标要求,指导当地特优区大力推进特优区相关工作建设,并提前做好各项监测指标的信息采集任务。

要以中国特优区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力度,重点培育、保护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持续开展特色优势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扎实推进全省“12221”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动特色产业与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促进生产、品质、效益全面提升。

付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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