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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打桌球前对赌女子输球后玩文字游戏只开房不发生性关系!男子强行要求

男女打桌球前对赌女子输球后玩文字游戏只开房不发生性关系!男子强行要求

  “女子输球后,只开房不发生关系 ”女子与男子打桌球时,约定如女方输了就与男方开房,如男方输则支付10000元给女方。可女子输了以后,只开房不发生关系。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后,构成么?

  去年10月,金华女子沈某周末与闺蜜在水疗会打桌球时,引来在场男子的围观。随后围观男子路某提出与沈某比球技。两人约定,如女方赢,男方支付10000元给女方。相反,如男方赢,则女方需要与男方开房。

  女方连输三局后,同意与男子吃完东西后,一起到该会所的客房入住。两人进入房间后,路某欲与沈某发生关系时,遭到了沈某的拒绝与辱骂。沈某认为只同意开房,没同意发生关系。

  路某则认为沈某是耍无赖,并称如果不是为了发生关系,不会和其对赌10000元,更加不会再花几百元与其开房聊天。而沈某对路某的说法却回应称,那是你的事 此时,路某觉得被耍了,于是强行与沈某发生了关系。过程中,沈某开始时有所反抗,但被路某打了一巴掌后就没再反抗了。

  这起案件,女方的动机确实值得怀疑,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现有证据可以证明,男方打过女方后,又与女方发生了关系。

  因此,路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36条规定的罪的作案情形。即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并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因此,应判处路某十年以下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路某曾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并解释称对赌如女方赢了则可收取10000元,输了则只是开房聊天,这是不对等的赌约且女方有与敲诈勒索的嫌疑。

  从情理上讲,可以理解路某的质疑。但是这种对赌行为是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因此,并不会受法律的保护。而且暂时没有任何证据可证明沈某有有敲诈与的犯罪事实。

  在栽判文书网,类似的案例有很多,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男的见色起意,女的起财起意,各自心怀鬼胎并都想占对方的便宜而引发的刑事案件。想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认为只有一个办法——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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