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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性别平等教育”主题 文艺作品的公告

关于征集“性别平等教育”主题 文艺作品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工作,弘扬先进性别文化,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充分展示我市妇女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作出的突出贡献,现面向全市征集“性别平等教育”主题文艺作品。

  1、作品形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文艺作品,形式不限,可以是小品、舞蹈、戏剧、快板书、短视频、微电影等。

  2、作品内容:紧扣“男女平等”主题,围绕男女教育公平、妇女平等参与社会治理、妇女权益保障等各个方面,反映男女平等参与、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内容,展示新成绩,弘扬正能量;讴歌党的领导,展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男女平等取得的伟大成就;展示我市性别平等教育活动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妇女之家”成果;充分体现男女平等、两性和谐发展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突出反映男女两性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平等相处、和谐相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作品要注重艺术性和观赏性,便于记忆和普及。风格和表现手法不限,鼓励创新。

  1、全市各县(市、区),中省驻韶、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创作活动。各县(市、区)妇联要广泛发动,各县(市、区)至少选送1件作品。欢迎和鼓励各单位踊跃参加。

  2、征集作品应紧扣主题,必须原创,严禁抄袭。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投稿者承担法律后果。征集作品恕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3、申报单位须填写《“性别平等教育”主题文艺作品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表格及作品电子版于11月20日前直接报送或邮寄至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韶关市妇联701室。

  1、作品评审。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1月下旬组织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评比,视作品质量,全市共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所有获奖单位将获得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获奖证书,并获得一定数额的奖励金。

  2、作品使用。主办方享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作品报送单位须根据主办方需要,在2020年市、县“三八”、“六一”等节庆活动或创文等主题汇演时至少进行1次以上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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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男女平等的画经典
  • 编辑: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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