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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权”为私人生活拉上“窗帘”

民法典草案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人格权编完善隐私的定义,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岁月静好,你我安然。“国家安宁是最高的法律、公共安宁是最高的法律、国民安宁是最高的法律”是一句在古罗马时代即存在的著名法谚。私人生活安宁,不仅是个人幸福生活的起点,也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基石。尊重和保护他人隐私,让每个社会成员都拥有安宁的私人生活,是和谐社会应有之义。

熟人社会,隐私权是一种稀缺资源。漠视隐私,是传统社会的一块短板。一如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所说,一个人对邻居家的老母鸡一天下几只蛋都很熟悉,小孩子都是邻居看着长大的,无所谓隐私问题。短板还没补齐,又遇上技术浪潮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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