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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吊带裙坐地铁,乘客说了算

近日,杭州一网友发帖称她穿着吊带裙进入地铁时被拦了下来,地铁安保人员要求她穿上外套才可以进入地铁。“已经35℃了,穿着吊带长裙出门,工作人员说衣衫不整不允许坐地铁?”帖子发出后引发了众多讨论。但根据记者的调查采访,地铁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之所以让乘客穿上外套,是因为地铁站内外温差大,怕她感冒出于善意提醒。

事发当天,杭州气温35℃,与地铁站内有十几摄氏度的温差。如果地铁工作人员真是出于好意提醒,那么无可厚非。但若是因女乘客穿着吊带裙而指责其衣衫不整或以“关爱”为名要求其穿上外套,那便有戴着“有色眼镜”之嫌了。

天气热,衣着清凉本就是很多人的优先选择,况且穿着正常的吊带裙并不违背公序良俗。但在此次争论中,我们看到,网上竟有人举出《杭州地铁乘客守则》来为自己的落后观念背书,宣称女乘客穿吊带裙违背了守则中“禁止赤脚、赤膊、醉酒者、烈性传染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进站、乘车”这一条款中禁止“赤膊”的要求。这般想法,实在是令人哭笑不得。要知道,“赤膊”并不等于“袒露臂膀”,而是“裸露上身”之意,穿吊带裙跟“赤膊”完全是两码事。

根据守则看来,该名女乘客没有触犯到任何关于安全文明乘车的要求,本应有选择自己的衣着打扮、不受地铁方干预的权利和自由。而且,即便地铁工作人员是出于善意提醒,也应该在尽到提醒义务后将选择权交回乘客手中,而非以此作为拒绝其乘车的理由。毕竟,“为你好”可没少被当作侵权的“障眼法”。       

(广州日报评论员 许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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