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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约定代偿百万余元却被要求再还10万元 民生银行南昌分行被投诉

按约定代偿百万余元却被要求再还10万元 民生银行南昌分行被投诉

  日前,南昌市民肖先生向本报《财经周刊》投诉,称他和朋友2016年在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并签订了互相担保责任书。朋友资金出现了问题,他被要求代偿。不过,代偿金额都还完了,他被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的工作人员要求再还10万元。这10万元费用究竟合不合理?本报记者展开了采访。

  2016年,为了扩大经营,从事服装经营的肖先生与3名朋友决定合伙扩大经营规模。由于资金紧缺,肖先生与合伙人一同向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借贷400余万元,并签订了互相担保合同,即:共同借贷互相担保责任。

  “我自己当时也逾期了,之后赶紧四处筹钱去还。”2017年10月,因手头资金周转不开,肖先生自己的出现了本金(本金/利息)逾期的问题。2018年,又因另2名朋友还不上,作为担保人其中之一的肖先生被银行一纸诉讼告到了法院。同时,其名下的两套房产也被法院查封,分别位于西湖区广场南路某小区、西湖区桃苑路某小区。

  “我签了合同,我肯定认。”肖先生说,自己作为责任人之一也希望能够尽快了结此事。为了能够解封房产,肖先生按照合同约定,为两名朋友进行代偿。在与银行多次协商后,银行工作人员提出了“部分金额代偿”的要求。其中,肖先生需代偿1016996元。对于银行方面的该项提议,他没有拒绝。

  2019年3月29日,肖先生将代偿金额悉数还清。在向银行申请开具解封手续材料时,却遭到了拒绝,他被告知“还需再还10万元才能解封”。

  “该尽的责任我也没逃避,是按照约定的金额来代偿。”肖先生不明白,为什么银行工作人员“变脸”速度如此之快,难道此前的约定可以不作数了吗?

  “我也是怕出变故,还是去交了钱。”2019年4月8日,肖先生再次汇款10万元,作为代偿款项。

  3月26日,记者来到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办公大楼。“按理不会是这样的,方案是我出的。”该行清收部的魏姓负责人表示,既然已经是互相约定好的,理应不会出现“还需再代偿10万元才能解封”的情况。

  在肖先生提供的两份由民生银行开具的《担保责任解除通知书》中,记者看到开具日期分别为2019年4月1日和2019年5月27日。

  其中,2019年4月1日的材料显示:“您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已为其代偿了(部分/全部)款项,金额合计壹佰零壹万陆仟玖佰玖拾陆元(小写1016996)。”而在2019年5月27日的材料显示,代偿金额合计1116996元。

  为何前后相差10万元?肖先生说,在申请解封当天,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一名赵姓业务员告知他,被查封的还有第三套房产,被查封的三套房产成“纽带关系”。若不同意再代偿10万元,之前所代偿的100余万元也无济于事。

  “此前从没有谁告诉过我,还有一套房产也被查封了。”肖先生说,他之前2套房子的估值远远高于要求代偿的1016996元钱。

  在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记者未见到赵姓业务员。不过,该行清收部魏姓负责人看来,银行方面与客户约定了还款金额,就不会再改变。对于这笔多出来的10万元钱去了哪里,他表示会尽快盘查原因,于3月29日给记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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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国民生投诉网
  • 编辑: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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