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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请到过这些场所的市民立即报备

紧急提醒!请到过这些场所的市民立即报备

  一、请在以下提及的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并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同时配合社区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二、市民前往核酸检测点请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不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请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不交谈、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请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码状况以及手机短信提醒,主动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同时配合社区和疾控部门按相应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不要拖延就医,不要自行服药,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在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后再离开医院。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到过以下场所的市民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前往就近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一、请在以下提及的时间段到过相关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同时配合村(社区)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二、市民前往核酸检测点请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不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请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不交谈、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请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码状况以及手机短信提醒,主动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同时配合村(社区)和疾控部门按相应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不要拖延就医,不要自行服药,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在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后再离开医院。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起,东城街道新增1个临时管控区(原划定的高风险区及临时管控区仍按

  火炼树社区金锡路2号、4号、6号、8号、10号、12号、14号、16号、18号、20号、22号。

  1.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实行“无接触配送”。区域内所有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4.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咽痛、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1.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东城,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抵达目的地后,配合当地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2.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3.全街道所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社区、住宅小区、出租屋等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一律须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和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方可出入。

  4.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内部食堂推行错峰、分时就餐。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5.强化重点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全街道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月子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救助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全街道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强化密闭场所、餐饮场所疫情防控。全街道桑拿、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游艺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等各类密闭文体娱乐经营场所暂停营业。经营性餐饮场所限流50%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7.全街道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戴口罩、消毒等健康服务“五件套”,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8.落实“场所码”扫码管理。全街道所有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出租屋等一律设置“场所码”,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完成扫场所码及查验绿码无误后,方可进入。

  9.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10.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8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街道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临时管控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临时管控区域内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东城街道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并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根据当前塘厦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1月28日0时起,塘厦镇调整管控措施如下:

  上述区域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临时管控区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管控区内除生活保供场所,其他场所暂停营业;临时管控区内禁止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全镇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一律暂停举办,暂停集市、广场舞、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全镇桑拿、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场所暂停营业。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等食堂)暂停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各类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农贸市场、工业园、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等要严格扫场所码,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方可出入。

  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全镇养老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塘,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方可出行或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所有外省、市来(返)塘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塘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塘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监测等措施。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参与核酸检测,并由各重点场所负责人建立“团体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密切关注塘厦镇核酸检测安排,按通知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基层一线“哨点”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提高监测预警敏感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登记制度。

  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广医一院、三局医院的发热就诊处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当前虎门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起,虎门镇新增2个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上述区域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管控区内除保供经营场所外,其他场所暂停营业。区域内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风险区域调整自2022年11月28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镇社会面管控措施按照《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1号》要求执行。

  虎门镇将全力做好各项服务,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切实保障区内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虎门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第13号)根据当前清溪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现场指挥部研判,

  临时管控区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临时管控区,实行

  我镇将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临时管控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并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相关热线电话如下:重河村防疫咨询电线

  以上临时管控区自本通告发布时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当前樟木头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从2022年11月28日零时起,对樟木头镇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金河社区临时管控区2:文明五街与文明五街一巷围合区域;(二)金河社区临时管控区3:文明四街与文明四街一巷围合区域;

  (三)金河社区临时管控区4:文明一街横路、文明五街、金湖路、文明三街围合区域(除文明一街30号沙县小吃店所在楼栋外)。

  樟木头镇全力做好临时管控区的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樟木头镇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解封”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根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8号、第69号、第70号)等要求,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一)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樟木头镇,确需出行的,继续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开。

  (二)全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社区、住宅小区、出租屋等各类场所继续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一律须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方可出入。(三)全面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区(楼盘)、宾馆、酒店住宿和进入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及企业、医院等重点场所仍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实行客流量分级管理,日接待旅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50%,出入须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

  (四)全面加强经营场所管理。全镇密闭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KTV)、酒吧、棋牌室(麻将馆)、公共浴室(、足浴、)、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电影院、网吧、体育馆、美容、公共文化场馆等继续暂停营业。

  (五)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六)强化重点机构场所疫情防控。镇内的养老机构、月子中心、托幼机构、宗教场所等特殊场所,有全托服务的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非全托服务的机构停止线下服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

  (七)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做好登记、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

  (八)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内部食堂推行错峰、分时就餐。全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限流75%开放,减少人群聚集活动。(九)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十)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仍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樟木头镇新冠肺炎疫情

  根据当前茶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现场指挥部研判,

  区域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实行“足不出区、只进不出、错峰取物”,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区,访客、快递、外卖禁入管控区,管控区场所暂停营业。区域内居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27号)根据当前大岭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1月28日起,大岭山镇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镇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大岭山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相关热线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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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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