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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隧建设遭罚款2万元 施工现场未落实防尘措施

4月27日讯 信用中国(广东)日前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隧建设”)承建的一项目施工现场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场地内堆存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造成工地扬尘污染,被处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云建监罚决〔2021〕39号。

截图来源:信用中国(广东)

决定书显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于2021年4月7日对华隧建设承建的白云区地铁13号线二期槎头站场站地下空间综合开发项目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土方、工程渣土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2021年4月6日华隧建设承建的上述项目的施工现场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场地内堆存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造成工地扬尘污染。

上述行为为华隧建设1年内首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决定对华隧建设处罚款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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