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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下葬两月后,“死者”回家了...这真的不是拍电影吗?

火化下葬两个月后

“死者”竟回到家中...

这种情节

真的不是悬疑恐怖片吗

艺术源于生活

生活可能超越艺术

来看看现实的“剧情”

有多么离奇

第一幕:“死亡”

来自重庆的刘先生

有一个患有精神类疾病的外甥焦某

焦某在今年年初

与家里失去了联系

大家找过很多地方

迟迟找不到人

今年3月份

他们在重庆当地的

公安派出所报案寻人

4月2日

刘先生等人接到重庆警方通知

说是温州警方传来消息

焦先生可能在温州市中医院

刘先生、焦先生的妈妈和几名亲戚

第二天就坐飞机赶到温州

到了医院

医生告诉他们

焦某患有肺结核引起的重度传染病

情况非常严重

生存的机会很渺茫

焦先生的家属经过商量

决定让他“落叶归根”

花了1.2万元用救护车把患者送回重庆

在途中,患者不治身亡

因为疫情防控需要

焦家家属直接将遗体

运到重庆当地的殡仪馆

第二幕:“复活”

焦家按照家乡的习俗

办酒席、买墓地

前后花了14万元为焦先生办理身后事

并将他的户口死亡注销

没想到的是

5月26日

焦家接到一通匪夷所思的电话

重庆警方再次联系刘先生

说是在江西上饶的救助站

找到一个流浪汉

他说自己是焦先生

刘先生被吓出一身冷汗

外甥还活着?

那已经火葬了的人是谁?

在当地警方与江西民政部门的帮助下

6月5日,焦先生回到重庆的家中

与老母亲相认

由于他有精神问题

这段离家出走期间的经历

他也始终说不清楚

图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问题来了

当初家属们为何没认出

病床上的不是焦先生?

刘先生说

当初那个“外甥”患有严重的传染病

还戴着氧气机

当时医生还强调疫情防控

没有让家属近距离看

他们也就没跟“外甥”接触了

刘先生认为

这场“大乌龙”是

医院的工作失误造成的

既然死者不是外甥

那他们不该支付

巨额丧葬费与医药费

于是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第三幕:“罗生门”

事发医院的医护人员称

刘先生所说的内容

与事实有一定出入

“医生是没办法确认病人身份的,

身份肯定要通过派出所。”

并且提到

在“假焦某”身上找到了

焦先生的身份证

“急救的时候,我们在他身上发现了焦先生的身份证,当时医生也拿着身份证上的照片跟病人对了一下,也是相像的,然后把照片拍下来发给南郊派出所。因为找人是派出所的事,让派出所协同我们去找他的家属。”

“急救的时候,我们在他身上发现了焦先生的身份证,当时医生也拿着身份证上的照片跟病人对了一下,也是相像的,然后把照片拍下来发给南郊派出所。因为找人是派出所的事,让派出所协同我们去找他的家属。”

巧合的是

两人长得有点像

还有 相似的结核病史

所以医院才认为

他们是同一人

“他的妈妈、姐姐都来了,还照顾了一个晚上,家人怎么会认不出来?如果家人都认不出来,我们医护又怎么认得出来?”

院方表示

他们已经尽到通知和救人的义务

况且家属当时也进行过辨认

并未提出异议

至于赔偿的问题

他们建议焦先生家属

可以走司法途径

那么这件事情

法律上会怎么看呢?

有律师认为

对于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

关键在于

医院在整体救护过程中

是否存在误导患者家属

从而使其错误辩识

以及无理由拒不配合家属

进行必要辩识等过错情形

结合案件基本情况来看,暂未发现医院存在上述过错情形,若医院不存在过错行为,那患者家属就丧葬费用要医院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诉求,缺乏法律支持;针对医药费是否可退还的问题,关键在于患者死亡时间以及具体医药费的支付时间节点,患者家属可以尝试基于重大误解,要求医院予以退还。

(注:本案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法律观点仅供参考,具体须结合客观事实及相关证据。)

结合案件基本情况来看,暂未发现医院存在上述过错情形,若医院不存在过错行为,那患者家属就丧葬费用要医院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诉求,缺乏法律支持;针对医药费是否可退还的问题,关键在于患者死亡时间以及具体医药费的支付时间节点,患者家属可以尝试基于重大误解,要求医院予以退还。

(注:本案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法律观点仅供参考,具体须结合客观事实及相关证据。)

真的是电影剧本

也不敢这样写

过程实在是太扑朔迷离了

各位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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