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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通知!附采集要求

山东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通知!附采集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通知里面明确了采集工作的采集对象,采集流程以及采集要求等内容,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

  信息采集按照个人网上注册、上传申报资料、财政部门审核的流程。会计人员登录山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或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和申报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没有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采集;未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不需要进行信息采集。各市财政局要按照属地化原则“即采即审”。

  新增会计人员应在从事会计工作1个月内进行信息采集。已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岗位等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及时登录“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变更”进行更新。

  。通过自动提取信息采集中的数据,实现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证书领取和继续教育等“零跑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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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会计信息采集网站
  • 编辑: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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