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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计划每年拿出800万元,奖励这些人!

现在出门扔垃圾

都要经历一次灵魂拷问

emmm...

感觉被内涵到了呢

不过!

学会垃圾分类

还是很有必要的!

@所有广州人

注意啦!!!

下个月起

好好落实垃圾分类有奖励!

7月1日起

广州现金奖励垃圾分类

先进个人、家庭和单位

6月11日,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获悉,《广州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

《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根据《办法》,广州计划每年拿出800万奖金奖励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家庭和个人。

据介绍

广州市将每年开展一次奖励工作

奖励单位1000个

家庭2000户

个人3000人

其中,对 获奖单位,给予通报表扬、颁发牌匾、奖金3000元,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文明单位;

获奖家庭,给予通报表扬、奖金1000元,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文明家庭 ,家庭成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并获得志愿服务时数,可依照广州有关规定作为来穗人员享受 积分制服务的积分 ;

获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奖金1000元,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并获得志愿服务时数,可依照广州市有关规定作为来穗人员享受积分制服务的积分。

其中,对 获奖单位,给予通报表扬、颁发牌匾、奖金3000元,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文明单位;

获奖家庭,给予通报表扬、奖金1000元,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文明家庭 ,家庭成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并获得志愿服务时数,可依照广州有关规定作为来穗人员享受 积分制服务的积分 ;

获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奖金1000元,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并获得志愿服务时数,可依照广州市有关规定作为来穗人员享受积分制服务的积分。

哪些人/单位可以参选呢?

在奖励对象范围上,《办法》明确,单位奖励对象是指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包括国家机关家庭是指本市常住人口且有固定居所的城市和农村家庭个人是指从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环卫工人、督导员等从业人员及志愿者等,不包括公务员

那么问题来了

垃圾分类工作怎样才算优秀呢?

《办法》中是这样解答的!

一、获奖单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经营或管理区域内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宣传有亮点,减量有措施,分类有成效,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

(二)在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设施完善、功能齐备,居民知晓率、参与率较高,减量效果明显的;

(三)在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减量效果明显的;

(四)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宣传、培训、推广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五)在应用新技术、创新管理制度上,明显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的。

二、获奖家庭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积极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分类准确率较高,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的;

(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组织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宣传、培训、推广活动,主动指导和监督他人参与垃圾分类的;

(三)家庭长期坚持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表现突出,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

三、获奖个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分类收集和运输作业,指导村民、居民正确投放,主动参与宣传,表现突出的;

(二)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志愿服务过程中,带头参与志愿服务,践行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指导他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表现突出的;

(三)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督导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现场督导,表现突出的;

(四)在从事其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中,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指导他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践行低碳生活方式,表现突出的。

垃圾分类学起来

说不定拿到奖励的就是你啦~

这份垃圾分类指南

赶紧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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