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公开办)制定了《广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紧制定并公开实施方案。本方案中明确牵头单位的项目,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会同各会办单位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抓好协调督办,对项目实施效果负整体责任;各会办单位要按分工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实。方案未明确牵头单位的项目,各办理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措施、机制、完成时间和负责处室(区属部门),在本单位网站上主动公开。
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请于7月20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主动公开。市政务公开办要在网站上查阅各单位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公开情况,积极做好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督促。
二、跟进和报送实施情况。各单位要督促各承办处室(区属部门)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详细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对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收集相关报道或网页图片资料。各单位要于今年10月10日前、2022年1月10日前,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第三、第四季度各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包括开展的工作及效果,附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及报道、网页图片资料)。
三、加强实施效果考核。市政务公开办要认真审阅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情况,结合网上核查,综合提出考评意见,纳入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表现优秀的要通报表扬,工作未落实的要批评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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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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