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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启用

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启用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为加快推进全省“智慧新警务”和法治公安建设,有力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省公安厅开发了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经前期在珠海、惠州两地试点后,于5月29日正式启动运行。

  据了解,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集中展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通报全省各地警情、查询案件办理进度以及公开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等6大功能。

  群众可以通过广东公安“粤警民通”APP、“平安南粤网”和“广东公安法制”微信公众号等多个互联网终端窗口登陆平台,了解相关执法依据,及时获悉公开信息和案件办理进度。

  据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公开能够公开的全部执法信息。同时,对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相关当事人信息均做技术处理,注重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护。特定当事人只需输入自己身份证号码和平台随机生成的序列号便可查询案件办理进度,社会公众直接登陆平台即可查看相关信息。

  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的开通运行对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公安执法工作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让人民群众目睹公安执法全过程,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有效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受案不查等突出问题,减少公安权力机关的不作为和运行的随意性。将公安执法的监督权交给了人民群众,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

  公示的执法信息中,不会出现任何自然人姓名全称以及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详细家庭地址等信息,相关敏感信息全部采用技术手段自动屏蔽。同时,制订了相关工作机制,对主观故意或者工作失误造成的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定当事人包括报案人、受害人及其家属、嫌疑人及其家属、违法嫌疑单位(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其中,报案人、受害人及其家属可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嫌疑人及其家属可查询到强制措施(刑事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起诉告知书/起诉意见书等)等情况。除此之外,还包括两法衔接案件中移交案件行政机关预设的相应联络人。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保密或不宜公开案件外,平台依法向特定当事人公开刑事案件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受立案、案件办理、执行措施、文书展示等环节。

  由警综系统打印相关法律文书中附登录网址、二维码,特定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网址,进入“平安南粤网”网站、“粤警民通”APP或“广东公安法制”微信公众号,经身份认证后查询案件办理相关信息。

  近年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广东省公安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做好警务信息公开的同时,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机制。其中,珠海、惠州等地公安机关先行先试,充分利用“互联网+执法办案系统”,面向社会推出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在不增加民警工作负担的前提下,将在执法办案系统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信息自动推送到该平台,主动向群众公开案件办理信息,以执法公开倒逼执法规范和公平公正,积累了很好的经验,获得了社会的普遍好评。近日,记者走访珠海、惠州,查看两地执法公开试点4年所带来的改变。

  在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没有上线前,案件当事人想要知道相关信息,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跑向派出所,对此,珠海市某公司保安队队长黄增民深有体会。

  因为公司偶有发生财物被盗案件,作为安保负责人,黄增民经常需要和当地门对接,了解嫌疑人是不是抓到了、被盗财物是不是追回来了等相关情况。而在以往,黄增民只能前往派出所打听谁是主办民警,再寻找主办民警了解相关信息,有时候遇到民警不在单位,只能白跑一趟。

  2014年,黄增民所在的公司发生了一起生产原料被盗案件,直接经济损失达40万元,同时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生产活动。黄增民向公安机关报警后,每天都惦记着案件的办理情况,报案后第3天就跑去派出所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

  这回民警告诉黄增民,在他报案时收到的《告知通知书》上有一个网址,可以直接上网实时查询到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及时与办案单位联系。经过侦查,公安机关抓获了该案2名犯罪嫌疑人,黄增民通过平台第一时间了解到这一情况,他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周某曾是公司的员工,随即黄增民发动公司员工对周某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排查,并将线索主动反馈给了办案单位。最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这起系列盗窃案件,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0万余元。

  执法信息公开平台不仅使案件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有效地加强了公安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提高了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工作效率,最终实现双赢。

  惠州市公安局桥东派出所的民警单良裕回忆道:“以前每天都要接到好几通询问案件办理到哪一步的电话,回到单位也经常遇到群众上门询问相关信息。”而现在有了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没有增加任何工作量,单良裕几乎再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这是因为平台通过科技手段构建了高度自动化的公开工作机制,实现了与警务综合办案系统无缝对接,确保数据的鲜活、及时、高效,所有基层民警在完成例行的法律文书填写报批程序后,平台就同步完成数据自动化抽取、自动汇集、自动脱敏、自动推送展示等一系列步骤,没有增加办案民警的工作量,兼顾了监督效果和执法效率。

  律师群体对此同样也是大加称赞。律师李燕喜表示之前想要了解相关信息只能去打听谁是经办民警,再从民警处了解相关信息,现在则可以直接通过平台查询。“执法信息公开平台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也提升了执法规范性。从我个人角度来说,这个平台极大地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

  执法信息的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足不出户也可以查询案件办理情况,也降低了执法成本,减轻了基层办案单位的工作压力,解放出警力。更重要的是,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的上线运行,极大强化了全省公安执法工作的外部监督力度,有效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受案不查等突出问题,从而倒逼公安民警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提升了办案质量,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向更高层次迈进。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副教授、珠海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张宗卿认为,执法信息公开平台体现了四个方面的价值:

  一是规范性。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扩大了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的主体的范围,社会公众、新闻媒体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倒逼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规范化;

  二是公开性。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公开运行才能防止被滥用。执法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公开执法信息,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公正;

  三是便捷性。执法信息公开平台融入了“互联网+”的理念,包括了很多便民的功能,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和查询到案件办理的相关信息;

  四是示范性。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的推出是公安机关执法理念的重大变革,从珠海市公安局的试点情况来看,效果良好,其示范和引领作用突出。

  珠海、惠州两地执法公开试点4年成绩斐然,民众、公安、律师等多个群体均从中获益良多,而据记者从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相关负责人处获悉,此次上线的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在珠海、惠州两地试点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改变了过去各地的执法公开工作各自为战、五花八门和既不规范又不便民的现状,构建了一个接地气的顶层设计,由省公安厅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管理、统一流程,数据准确及时,又兼顾减轻基层负担,有效解决了各地发展不平衡、公开措施比较零散等问题。对规范公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以及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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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广东省治安信息平台
  • 编辑: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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