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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广东自贸区银行业保险业准入方式简化了

  广东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广东自贸区银行业保险业准入方式。

  刚刚,记者从广东银保监局获悉,在银保监会的支持下,该局制定印发了《关于简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横琴片区内银行保险相关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根据该《细则》,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片区内银行支行及以下机构、保险支公司及以下机构的准入事项及其高管的准入事项均取消事前审批,全面实行事后报告或备案制。

  据悉,为支持广东自贸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片区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市场竞争效率和发展活力,《细则》进一步简化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片区银行保险相关机构和高管的准入方式:

  一是扩大范围。争取银保监会政策支持,将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片区保险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的设立、迁址、撤销事项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扩大简政放权的实施范围。

  二是精简材料。根据银保监会简政放权精神和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政策,落实精简银行保险机构提交的材料要求,减轻申请机构负担。

  三是压缩时限。对备案制许可事项,明确监管部门自收齐备案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对保险业审批制许可事项,明确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

  四是公开透明。主动公示区内银行保险机构和高管实行备案或报告的几大类许可事项的内容和时限,规范备案事项内容;依法明确机构提交备案或报告制材料的目录和格式,确保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广东银保监局表示,该《细则》落地后,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片区内银行支行及以下机构、保险支公司及以下机构的准入事项及其高管的准入事项均取消事前审批,全面实行事后报告或备案制,广东自贸区银行业保险业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步伐走在全国前列。改革不仅有利于减轻机构负担,减少行政时限,惠及自贸区内现有的近200家银行保险机构,还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未来将吸引更多银行保险机构在广东自贸区内新设落地和集聚发展,同时还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据悉,下一步,广东银保监局将按照银保监会的工作部署,做好《细则》出台的宣传解读和政策辅导,确保改革政策有效落实。

  【南方日报记者】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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