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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更正通知广州电视台

订阅:(010)12805

修改为:“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016年10月11日

传真:

联系人:潘先生

广州市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广仁1号广仁大厦6楼

3、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调整,如有矛盾,以此通知为准。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在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采购网、广州市采购网发布的新台址185㎡与150㎡演播室声学装修及配套机电系统集成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809-1641GZG11923)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因采购人要求,作如下更正: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07351

电话:

1、招标公告中的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第3款:“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本网地址:市丰台区丰台口甲54号邮编:100161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环市中23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先生、麦小姐

电话:

2、本项目投标单位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6份,其本1份和副本5份。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

4、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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