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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地图:萝岗区离婚率最高 南沙区最低广州南沙区最新闻

新快报记者从越秀区法院了解到,2013年至2014年,越秀区法院共受理离婚案件1574件,其中原告诉称被告存在家庭,自己有被打、经历的案件高达九成。据广州市中院统计,2009年至2011年,二审离婚纠纷案中当事人主张存在家庭的案件平均占27%左右。

■制图/王云涛

离婚率最低的行政区则分别为南沙区1.6‰、花都区2.5‰、海珠区2.7‰,三区户籍人口分别为:37.74万、69.56万、99.81万。

■新快报记者 周聪 唐星 印锐 穗妇宣 曾桂敏

她介绍,以往情况下受暴人通常低自尊,或者没有能力,大部分都没有向寻求帮助,有的甚至被十几年才离婚,如今能尽早向寻求帮助选择离婚,能更好自己和孩子,并不是件坏事。

据了解,广州离婚数量最多的行政区前三分别是:越秀区3710对,海珠区2713对,番禺区2470对;南沙区、黄埔区、萝岗区2014年离婚对数分别为:632对、699对、820对,为广州市离婚人数少的行政区。

观点:不是坏事

经计算,离婚人数位于全市倒数的萝岗区,在离婚率上却高达3.7‰,比排名第二的黄埔区高出0.4‰,而离婚人数最多的越秀、海珠、番禺三区,只有越秀离婚率进入前三。全市离婚率最高的行政区为:萝岗区、黄埔区、越秀区。离婚率分别为:3.7‰、3.3‰、3.1‰,户籍人口分别为21.58万、20.93万、117.55万。

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统计局了解到,2014年末,越秀区共有户籍人口117.55万,位居全市第一。

但因者承担的举证责任过重等各种原因,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构成家暴的案件比例却平均不足一成。以越秀区法院为例,在受理的1574件案件中,明确因为家暴而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数量却约占20%,而最终经法院认定为家暴,判决被告赔偿的仅有零星几件。由于家暴的隐蔽性,人举证难、法院认定难成了处理家暴案件中经常遇到的尴尬。

越秀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离婚人数越秀全市第一并不奇怪,因为越秀区是老城区,在人口基数上位居全市第一,户籍人口共有117.55万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基数大,就算各区离婚比例相同,越秀区在离婚人数方面也必然为全市最多的行政区。”

重点关注

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王飚尘认为,近年来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案例越来越多,这并不是不好的事,代表受暴人能向外寻求帮助。

越秀区:九成离婚涉及家暴

新快报记者近日从民政局了解到,2014年广州共有2.3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从区域划分上看,离婚数量最多的行政区是越秀区,共有3710对夫妻离婚;但离婚率最高的却是萝岗区,高达3.7‰(年内离婚数/年平均总人口×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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