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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2017年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7年度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7〕5号),为做好2017年度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我市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相关专业(附件1)大专学历,从事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相关专业(附件1)学士学位,从事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关专业(附件1)硕士学位,从事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相关专业(附件1)博士学位,从事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个科目,只参加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获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和本要求的,也可按照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2017年度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名。凡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参加2017年度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报名登陆界面/examfront)进行报名,经过“信息填报、照片上传”和“报名表打印、网上缴费”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执行,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2)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考生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属于广州市市直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

  2.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代报名行为,网名平台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考生在时限内参加考试且有科目合格的,请认真核对档案号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滚动计算成绩。出现该种情形时,考生可在缴费前联系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求修改;考试结束后,再提出档案号信息修改的,根据国家有关,将不予受理。

  3.电子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下载并打印《2017年度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由于报名使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5.网上缴费。报名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预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报名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考生资格复核。领取证书时,再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和复核材料复印件,并交由相关部门存于个人档案。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7年5月15日 9:00–5月19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1.《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入场,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线和考室,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3.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表、手机、、电子笔和其他电子设备。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5.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6.考生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登陆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网站(查询订购,联系电线。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7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按考生所属报名点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考生请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按时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的考后提交复核材料和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5)。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6),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广州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具体请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领证通知”栏目。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7年度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现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31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承担相关责任。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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