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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法规培训-社会热点问题及评论

4.未达到退休年龄,但无法开具社保账户的职工,其养老、医疗、工伤问题如何解决?

3.企业雇佣在校学生、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应当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若没有缴纳出现患病与工伤事故应当如何处理?

6.工会业余时间组织员工进行文体活动,受伤后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一、社会保险配套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1.五项社会保险缴费是否允许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有选择的缴费?

2.外籍人士在我国社会保险缴费有何特殊性?

1.用人单位可否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其社会保险缴费的基数?而非每月的应发工资?

6.因单位原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主张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应当如何进行赔偿?养老、7、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赔偿的标准与依据是什么?

二、社会保险实务操作与案例分析

8.社会保险缴费是否受仲裁时效的,离职员工离开多长时间没有再向企业提出社保追偿。

3.进城务工人员在农村参加了新农保,是否可以不用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8.什么样的用工方式组合,能够依法降低企业的工资总额,从而降低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成本?

7.员工离职多年,但人事档案未转出的,员工可否要求企业补缴档案保管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如何区分企业工资总额的范畴,什么不属于工资?

5.新入职员工入职当月,没来得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出现工伤或患病的,企业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补缴社会保险后,工伤责任与患病责任可否由保险基金来支付?

自2011年7月1日子《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针对该法的内容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其中包括《实施(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若干》、《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这些政策经过一年多实施在实践中引发了诸多问题,一些企业的不规范做法也受到了劳动监察与社保稽核的处罚。在社保政策规范化的情形下,企业应当如何理解社会保险政策,如何通过用工方式的调整、工资结构的调整来依法降低企业的缴费成本,是诸多企业面临的问题,为此我们推出上述课程。

4.员工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工作过程中受到他人的人身,第三人侵权而发生工伤的,第三人对职工进行了赔偿,单位还需要承担哪些责任?职工能否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和民事侵权双重赔偿?

5.职工被借调、派遣期间受到工伤事故的,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停薪留职、内退、待岗、放长假人员在新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如何处理?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7.未达到退休年龄,缴费不足五年的员工,完全劳动能力可否办理病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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