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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侦破“1905”专案

  “逮捕9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78.53万元……”回顾今年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案件代号“1905”专案是佛冈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仗,今年清远市、佛冈县两级公安机关联合抓获一个以蒋某锋为首的涉黑组织,该涉黑组织长期在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黄花村委内利用“硬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实施垄断农村资源、操纵基层换届选举、非法采矿、环境污染、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已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共9人。

  从群众举报线索中发现案情

  2018年9月,佛冈县公安局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梳理,发现佛冈县石角镇黄花村委曾某、蒋某等人涉黑恶犯罪线索,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当时我们分析研判,这个团伙长期横行乡里、霸占垄断农村资源,符合涉恶团伙特征。”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时县公安局党委要求进一步加大警力开展侦查,并成立了临时工作小组,要求办好这个案件,切实维护黄花当地群众的合法利益。

  2019年2月中旬,随着调查取证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个以曾某、蒋某为首的涉黑性质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长期在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黄花村委内利用“硬暴力”和“软暴力”手段,从木材行业、河沙资源、生态环境、工程施工等行业领域牟取暴利。办案民警李警官介绍,当时这个团伙瞄准了黄花的矿产资源和木材资源,在黄花村出入口设立聚集点盘查进出黄花的工程车辆,通过实施“硬暴力”和“软暴力”手段,采用收取过路费等形式,控制当地砂石、木材等资源。

  清远市、佛冈县两级公安机关随即对该案正式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全面开展案件侦办工作,案件代号为“1905”,由市、县两级扫黑除恶攻坚队共同侦办该案。

  “这个团伙组织性强、分工明确,暴力性和经济性明显,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一定的危害,是典型的扫黑除恶目标对象。”李警官说。

  成功打掉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

  2019年5月8日凌晨3时许,经报请清远市公安局党委同意,清远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攻坚队带领佛冈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攻坚队100余名警力,组成8个抓捕组,同步在佛冈县黄花村委、佛冈县城、佛山顺德等地实施抓捕,成功打掉1个以曾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抓获全部团伙成员8名,刑事拘留8人,并在现场缴获枪支2支,子弹一批;查扣涉案车辆8台、账本等书证资料一批。

  李警官介绍,抓捕当天黄花地区下了一场特大暴雨,由于黄花村各房屋之间门牌号并不明显,这也给抓捕行动带来一定的困难。

  “即使条件再困难我们也要上,一定要将这伙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李警官介绍,当时办案民警们冒雨分批开展抓捕,直到凌晨5时才完成整个抓捕行动。

  在抓捕完成后,佛冈公安机关组织对这个犯罪团伙进行审讯,通过李警官与同事接连几个月的审讯,最终向检察院移送起诉了24宗案件。

  2019年6月14日,佛冈县公安局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以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对曾某涉黑组织中的8人依法执行逮捕。

  一人因充当“保护伞”被刑拘

  李警官介绍,在审讯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这个犯罪团伙借用“河道清淤”的名义,在黄花地区河流有选择性的进行砂石的非法开采,并盗取了当地部分有商业价值的黄蜡石。在黄花村老人松有一处高10余米的“鹅床石”是当地有名的景观,这块石头被这个团伙强行切割,作为景观石进行出售。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当地政府水务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充当这个涉恶团伙的“保护伞”。2019年6月7日,市、县两级扫黑除恶攻坚队员将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佛冈县石角镇水利所工作人员黄某抓捕归案并刑事拘留。

  2019年7月12日,佛冈县公安局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黄某依法执行逮捕。在侦办曾某涉黑组织过程中,县公安局共冻结银行账户170个,扣押、冻结涉案资金278.53余万元。

  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1905”专案的侦破对佛冈扫黑除恶攻坚队的一次“大练兵”,通过办理大案要案,锻炼出了一批优秀的办案人员,提高了大家的办案水平,也有力的维护了黄花地区群众的合法权益。下一步佛冈公安机关将在“1905”专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和不足,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壮大扫黑除恶攻坚队伍,为维护佛冈地区平安和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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