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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广东海珠区招聘出租屋管理员公告【招73人】

  根据《海珠区出租屋管理员管理细则》(海来穗领办〔2015〕10号)和《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规范我区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海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文件,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现公告如下:

  海珠区街道出租屋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等工作,属合同制工作岗位。本次共招聘73人,具体招聘单位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下半年海珠区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职位表》(附件1)。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海珠区同福中399号)。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2017年下半年海珠区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证、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料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7个工作日后在海珠人才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体检结果公布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完成考察程序。

  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的,予以录取,由招聘单位各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按5.5万元/人/年(含单位、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享受国家的节假日。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执行,本公告由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线,联系人: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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