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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人事考试信息网: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网名时选择“珠海”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5日至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前台提交资料。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158号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大楼一楼,可乘坐K2、55、68公交车到“城市广场”站。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执行。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从事线、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工程”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科目;其他报“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科目。

  凡中华人民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 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居民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的、澳门、居民,按照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2)。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居民来往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现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本人参加考试已通过,因,无法在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现委托代办人带齐本人所需证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办理,本人承诺在1月内(年月日前)由本人亲自带有关证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现场复审,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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