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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2015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市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是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广州地区卫生信息化规划和信息标准化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广州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子系统建设及广州卫生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广州地区卫生统计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等到相关服务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市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还需具有计算机网络方面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广州市卫生局)门户网站(中链接到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广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网站,在“应聘者入口”注册用户名后登录,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报名截止后,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5年8月4日10:00时至2015年8月6日16:0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内容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广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在面试前携带身份证、学历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接受复查。通过复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体检按照市委组织部等《转发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支付。

  考察按照市委组织部等《转发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执行。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广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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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广州市信息中心
  • 编辑: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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