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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广州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

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视察广州市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振介绍了广州法院在涉外民商事审判方面的诸多创新举措。

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涉外案件7615件(含涉港澳台和涉外资案件,其中涉外资案件2942件),审结5316件,调解结案624件;涉案标的额415.1亿元,平均审理时限200天。除涉外资案件,新收案件中,涉港案件2807件,占比60.1%;涉外国案件1278件,占比27.3%。

吴振表示,涉外案件呈现四方面特征,一是涉及案由广泛,既有商事合同、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传统商事案件,也有涉物权、人格权、破产衍生诉讼等纠纷,基本涵盖民商事活动各方面,案由总计多达96种。二是纠纷类型集中。房地产、金融借贷、商事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占全部涉外案件的90%以上。三是疑难案件多发。涉信用证、保理合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新型疑难复杂纠纷不断涌现,当事人长期跨境交易,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部分领域存在法律规定模糊、滞后问题;房地产纠纷等案件多与婚姻家事、拆迁补偿等关联,涉及多层法律关系识别和准据法适用,审理难度较大。四是当事人双重身份问题突出。有的取得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当事人未注销内地户籍,利用双重身份在市场准入、获取商机等方面获取不当优势,以不同身份参与诉讼,择利行权。

文字/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魏丽娜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赵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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