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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 | 要让“傍名牌”行为得不偿失

《广州日报》记者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红日E家”就因“傍名牌”“红日”被判赔5000万元,该案刷新了国内厨卫行业知识产权领域判赔纪录,并入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讨论5000万元赔偿案显得特别应景。因为“傍名牌”被判赔偿5000万元,让人浮想联翩。这家公司从中赚了多少,才能拿得出这么多赔偿?“傍名牌”收益之高,从中不难想象。

也许因为太常见,许多人对“傍名牌”现象并没有特别反感,其实此类行为的后果可大可小。被“傍”的企业,无疑是最直接的受害者,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品牌江山”,别人一分钱不花,就沾了光、赚了钱,未免太气人。到了最后,甚至“李逵”都被“李鬼”赶走。对消费者来说,小心上了“傍名牌”者的当,不仅是破财,还可能招灾。比如,医疗机构中的“傍名牌”现象非常普遍,真正的协和医院在全国仅3家,但打着“协和”旗号的医疗机构却多达2080家,患者要是没认清,上了山寨医院的“贼船”,不但等着挨宰,还可能分分钟小命不保。

知识产权不受尊重,“傍名牌”现象屡禁不止,一果多因。落在治理层面,主要体现为侵权成本偏低、维权成本偏高。曾有一家医院“傍”了某著名医疗集团的牌子,被告上了法庭,“傍名牌”医院虽然输了官司,也支付了赔偿金,但依然使用原来的名字,拒不改正。从中不难看出,侵权成本有多低、收益有多高,涉事宁愿继续侵权也不愿意放弃违法行为。企业维权成本又有多高呢?“五粮液”集团曾状告“九粮液”“九粮春”等产品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官司足足打了6年,最后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才赢得了官司,“五粮液”所付出的代价可想而知。

“傍名牌”行为无非为了利,打击此类现象,就是要打蛇七寸——从利益角度入手,让侵权行为得不偿失。一方面,要提高侵权成本,根据侵权性质、情节和后果等情况,不断提高赔偿标准,从高确定赔偿额。“傍名牌”情节严重的,企业可以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罚到他们有痛感。另一方面,要降低维权成本,让正义以最快速度、最低成本实现。

文/广州日报评论员 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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