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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被骗的1.48万元,被鼎湖民警追回来了

“我本人也因积极配合莲花派出所的追赃工作,所以深知其路之艰辛,在此请允许我再次感谢莲花派出所所有工作人员,尤其是沈景文副所长。” 4月28日,肇庆市鼎湖公安分局莲花派出所收到市民陈女士寄来一封信,她在信中如是写到,特此感谢公安干警为她讨回7年前被骗走的1.48万元。

2014年8月,正在上大一的陈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准确叫出了陈女士的姓名。“江湖救急,我因为涉黄被警察抓到了,急需1.48万元担保金。”这个声音确实与她同学非常相似,陈女士在担忧中把钱转了过去。

过了一段时间,陈女士见同学没有按期还钱,于是拨打同学的电话询问此事,多次致电却无法取得联络。经过初步查证,自知上当的陈女士懊悔不已,立即赶到鼎湖公安莲花派出所报警,民警迅速冻结了涉案账户。

由于嫌疑人十分狡猾,所使用的银行账户为冒用他人身份证开户,而开户银行远在上海,且该账户涉及多起违法犯罪记录,已经被其他地方公安部门申请冻结。

对陈女士施行诈骗后,该嫌疑人同年9月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当时莲花派出所也将该案移送上海公安机关并案起诉,但一直未及向被害人退赃。

陈女士常年在外地求学,今年清明节回家祭祖期间,看到全民反诈的相关宣传,突然想起了多年前被骗的经历,于是再次来到莲花派出所了解案情后续,得知该案在7年前已经侦破,并且嫌疑人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决后刑满释放。了解到陈女士的情况后,莲花派出所副所长沈景文积极联系上已经刑满释放的赖某。

经过民警的教育劝说,赖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提出要把赃款退给陈女士。2021年4月18日,赖某特地从外地赶来莲花派出所向陈女士道歉,全额退还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1.48万元,并现场向陈女士陈述了自己诈骗的套路。

陈女士收到被骗钱款后不久,从外地寄回一封洋洋洒洒的信,字里行间尽是感激之情。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于敢勇:肖成鑫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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