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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紧!黄埔旧改新政来袭!合作企业退出只需一半村民同意

收紧!黄埔旧改新政来袭!合作企业退出只需一半村民同意

自打住建部那份突如其来的文件激起千层浪后(点击回顾),关于旧改还能不能顺利推进的话题就未停过。对于各区旧改正加速推进的广州而言,更是引起了众多猜测。

但众说纷坛中,有个区依然位于讨论中心,群众纷纷表示它踩着政策风口迎来利好,并且“赚大了”。没错,说的自然还是黄埔区。

当前,黄埔旧村的“清零”行动仍旧大张旗鼓地进行中。不仅如此,城更君发现,就在近几日,黄埔又发布了一份旧改新政,即《广州市黄埔区旧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

浏览发现,意见稿内容涉及旧村改造意愿表决、实施方案表决、合作(意向)企业的选择及退出等一系列流程指引。

或许大家还记得5月份广州住建局发布的那份《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指引》吗?

看起来,黄埔区正是基于此份文件给出了指向性更为明确的“自己”的方案。

对于11区中改造速度最快的黄埔区而言,此份意见稿的发布也凸显了它向来在政策上先行先试的特点。待文件正式落地后,或再次影响黄埔旧村改造进程。

话不多说,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重点!

01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仍需80%以上人员同意

文件内容提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需经被拆迁安置的村民(含村改居后的居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总人数的80%以上表决通过。

目前看来,此项规定和先前及现行的要求并无差异,毕竟,拆补方案基本是村民们关心的头等大事,也是在旧改过程中导致长时间拉锯的关键因素之一,同意率自然越高越好。

02

旧村改造意愿表决方面收紧,通过率由半数或2/3以上变为80%以上

重点来了。

先来看看广州市先前的规定:

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应当有该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应当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再来看看黄埔这份意见稿中的规定:

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应当有该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80%以上通过;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应当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80%以上通过。

从2/3以上到80%以上意味着什么?例如有100位成员参与旧村改造意愿表决,按照之前的规定,大概只需50位或者67位以上同意即可开启改造。很明显,黄埔新规中的改造意愿方面更加严格,需要至少80位以上的人员同意才能达到标准。

一般来说,改造意愿表决是旧村改造的最前期工作之一,顺利通过之后才能开展下一步动作。如今,黄埔有意在第一步收紧,这也说明了黄埔在之后的旧改工作中将更加慎重,也更加尊重民意。

不过,对于那些还未进行改造意愿表决工作的旧村而言,是否会因此产生变数也未可知。

03

合作意向企业和合作企业退出的表决,由80%以上的同意率标准变为半数或2/3以上

与改造意愿表决相反,在合作意向企业和合作企业退出方面,表决同意率换了个位置,实际上是对企业的要求再次“收紧”。原文表述如下:

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应当有该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应当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今年4月,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旧村改造合作企业公开引入和退出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指出与合作企业协商履行退出手续需取得到会人员80%以上票数表决通过。

想必大家都还记得,今年6月夏园村突然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其中一个议题是与升龙解除服务合同,最终结果到会股东代表116人,以同意率100%通过议题。在升龙退出之后,区属国企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进行了“接棒”。

从另一种角度看,这种情况虽罕见却也给其它旧改项目敲醒了警钟。旧改虽是个“香饽饽”,但时刻面临着风险,即使参与了旧村改造前期工作,也不代表能笑到最后。

更何况政策也在不断完善,致力保障多方权益。从黄埔规定的同意率出发,这也是维护村民利益的方式之一。若合作企业不作为或无法达到村集体要求,启动退出机制根本不需100%甚至80%的同意率,无疑对开发商也是一个挑战。

04

1/10以上有选举权的成员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交成员大会重新表决

此项规定相较之前的文件并无发生变动,但作为最大限度保障村民利益的方式之一,仍然值得复习。

对于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改造意愿、拆补方案、合作(意向)企业选择及退出等等关键环节。这意味着,村民的话语权更大了,即使是少数派的意见也可能改变全局的走向。值得注意的是,异议需在公示期内提出。

当然,硬币有两面。从另一面看,旧改本就涉及众多,多方拉锯的状况也并不少见,因此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可能会增强旧改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度及不确定性。

总而言之,对于利益关系复杂的旧改而言,政策方面的完善始终是好事。即使是黄埔这样旧改速度已经算十分快的“标兵”,也需要政策与规范的加持。

话又说回来,黄埔旧改的火热程度有目共睹,仅今年上半年就有10个项目确定了合作(意向)企业。

而“军令状”中的66个项目基本上都已“名花有主”,对其动心的房企若想再“半路杀出”抢赢,可能性较小,4月底进行招商表决的双沙村就是个再好不过的例子。

而三年、五年计划中绝大部分暂未进行公开招商的旧村,也已有企业抢先介入,具体如下 ↓

而当政策再次跟上,是否又会对黄埔轰轰烈烈的旧改乃至其它区产生什么影响呢?我们将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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