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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监狱、佛山监狱收归省级直管

  近日,江门监狱、佛山监狱收归省级直管移交仪式分别在江门监狱、佛山监狱举行。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景言与江门市委常委利为民,佛山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小坚代表省司法厅、原监狱所在市先后在移交接收书上签字,江门监狱、佛山监狱正式收归省级直管,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江门、佛山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移交仪式。至此,广东省完成副省级城市以外的地市所属监狱收归省级直管工作。

  李景言表示,收归省级直管以后,江门监狱、佛山监狱将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原有基础,主动适应监狱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对标对表全省、乃至全国先进监狱行列,找准找好监狱未来发展定位和规划,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大力加强监狱规范管理,着力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高监狱工作质量,奋力推动“五大改造”落地见效,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记者从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了解到,按照司法部监狱管理体制要求,目前广东省绝大多数监狱属于省级直管。1992年,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劳改劳教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江门监狱、佛山监狱分别由省直管划归市管。

  近年来,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18年1月,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对司法行政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共提出85项改革举措,其中,明确提出将完善中央、省级两级监狱管理体制,加强副省级城市所属监狱管理,逐步将副省级城市以外的地市所属监狱收归省级直管,推动其与省管监狱齐头并进、健康有序发展。(记者/张林菲 通讯员/阚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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