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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看待中国城市发展的制度红利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会长潘家华近日在《经济日报》撰文指出:

我国城市发展70年来,已从新中国成立初期以乡村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发展至今日以城市为主体的工业社会,城市化水平、城市人口规模及城市数量等发展规模比肩发达国家,其辉煌历程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红利所成就。改革开放和工业化为制度红利的释放和放大提供了原动力,城乡关系的制度规定性则是制度红利所基于的资产原值。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国城市发展再出发,需要遵循创新体制、融合城乡的必然导向。

制度红利铺就了城市发展的快捷通道,但在社会进入城市主体后,制度红利日渐趋薄。越来越多的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互联网的普及和生态空间作为生活品质的内容日益受到重视。社会服务的均等化和社会管理的扁平化,使得城市的优势亦日趋弱化。

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发展走向高质量,推动城乡一体发展,需要再认识和更多的思考。应推动城乡融通和双向流动,乡村非农用地可以入市,城市资本可以下乡。城市居民不仅可以携带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下乡,投资商、企业家也可以到乡村创业。更重要的是,应大力推动城乡均衡发展。当前,城市发展已有相应的制度性安排,但还需要进行结构性转变,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应缩小差异,城市的优质资源配置如教育、医疗等,不应该局限在行政层级高的城市,居民选择城或乡,应是个人偏好,而非刚性需求。因此,展望未来的城市发展,应是城乡融合、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冬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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