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广州文化  文化

擅自发布《文化苦旅》供用户下载 手机软件开发公司判赔六千元

擅自发布《文化苦旅》供用户下载 手机软件开发公司判赔六千元

  法制网讯 记者王莹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在自主开发的软件客户端上登载作品并谋利。近日,厦门思明区法院对这起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件进行审理,判处被告博颖公司赔偿6000元。

  2015年7月23日,原告中文在线公司经余秋雨授权,取得了其作品《文化苦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专有使用权。同年11月,原告发现被告博颖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开发经营的“好卓手机助手”软件客户端上登载发布该作品,并在互联网上被公众任意浏览、传播和下载,涉嫌侵权字数总计235千字。 经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被告未经许可传播上述作品的事实进行公证,被告以盈利为目的,非法复制、通过网络传播上述作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利,并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

  经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查明,《文化苦旅》出版署名作者为余秋雨,其有权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原告经作者授权取得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并可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维权。被告博颖公司作为“好卓网”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未支付报酬,在经营的网站上提供《文化苦旅》电子书供公众下载,侵害了原告中文在线公司的合法权利,法院遂依法判处厦门博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00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文化苦旅免费电子书
  • 编辑:贾贵
  • 相关文章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