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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桂林严查3起校车违法行为

曝光!桂林严查3起校车违法行为

  校车上路运营,必须取得相关资质。但有个别幼儿园为了节约成本,铤而走险,置学生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在正规校车的掩护下,利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此类“黑校车”多为面包车,自身安全防护性能差,且多伴随严重超员,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

  为此,今年以来,全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党委要求,加强对辖区校车的安全排查和检查力度,不定期组织民警到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督促学校不断完善校车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在学生上下课时间派警力开展护校行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和管控,杜绝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但就在近日,全州一举查获了2起“校车”非法接送学生案例。

  9月23日下午,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蒋伟华带领秩序中队民警在全州镇迎宾路学校附近开展巡查时,发现一辆五菱牌面包车有“问题”,于是立即将其拦停,当民警打开车门一看,发现里面坐满了幼儿园和小学的学生。经查,核载9人的面包车载了20多人,属于严重超员。就在此时,一辆正规校车驶来,民警伺机将其拦停下来,经检查,该校车超员也存在超员4人的现象。不一会儿,又一辆“金杯”面包车驶来,民警立即将其拦停。经查,核载6人的“金杯”面包车里竟载了20多名学生。

  经过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这三起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均来自同一所幼儿园,该幼儿园只购买了一辆正规校车接送学生。随着学生越来越多,学校为了节约成本,于是便购买了2辆面包车当作校车非法接送学生。

  目前,全州根据他们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三名驾驶员处以罚款和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同时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唐某某、张某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各处以10000元的罚款。

  校车作为特殊车辆,其专业驾驶人必须更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下一步,交管部门将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校车违法行为,对孩子们生命安全的负责,让孩子上学的路更安全。如果广大群众发现涉及校车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请立即向部门举报!

  三、家长、学校要认清没有资质的“黑校车”危害,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孩子、不要让孩子搭乘非法载客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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