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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资讯】已开始施行!淄博这个群体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了每月可以多领…

【督查资讯】已开始施行!淄博这个群体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了每月可以多领…

  根据《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淄民〔2018〕148号)要求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发〔 2017〕4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生活不低于我区平均生活水平,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提高我区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提高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重点困境儿童包括:1.父母同时具有重残、重病、服刑、被强制戒毒等任一情形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2.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上款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3.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4.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其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500元。其中,因父母重度残疾或服刑在押等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以及《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号)规定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继续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享受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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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山东省生活费标准
  • 编辑: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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