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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多数超市并未设立“临期食品专区”

广州多数超市并未设立“临期食品专区”

  红商网讯:原本以为超市“买木瓜奶送酸奶”很划算,陈女士便没有留意酸奶的保质期,导致孩子喝坏了肚子,从而将商家投诉到消委会;而叶先生则在广东吉之岛天贸百货公司购买了特优级宁夏枸杞,因产品外包装标示能延缓衰老、癌细胞生长、预防艾滋病、降血压等,于是便以虚假广告欺骗和诱导消费为由,将吉之岛告上法院。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尤其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要求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而连日来,记者走访广州市内多家超市发现,除华润万家外,绝大多数超市并没有设立“临期食品专区”,也没有做出醒目提示。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要求,食品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并鼓励有条件的超市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对快到期食品进行集中陈列销售。

  连日来,记者走访广州市内华润万家、百佳、好又多、乐购、吉之岛、等多家连锁超市发现,除华润万家外,超市均未看到“临期食品销售专区”,也未发现这些门店有对临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

  在乐购广州大道北店,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该超市没有“临期食品专区”,也没听说过工商总局的这一规定。随后,在好又多云景店、吉之岛广州大道北店、百佳天河北店,记者也没看到“临期食品专区”。而这些超市处理临过期食品的做法都大同小异,并没有明确提示,而是把临过期食品与新鲜食品销售,打折促销。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表示,目前广州绝大多数超市都没有“临期食品专区”,尽管有促销区,但不全是临期食品。据他了解,超市促销区的商品主要有三类:第一类为临近过期的商品,第二类为新上市需要推广的商品,第三类为库存积压的商品。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超市的临期食品非但没有进行“专区专售”,反而夹杂在赠品里与新鲜食品销售。“买二赠一”、“特价促销”这些超市常见的买赠、手法,实际上却暗藏许多陷阱。

  在乐购广州大道北店的冷藏区,促销员正在吆喊着水饺大特卖。记者发现,一款今年1月3日生产的思念菌茹三鲜水饺,单价为25.8元/包,买二送一,但赠送的一包猪肉水饺被捆夹在中间,记者扒开胶带,发现赠送的那包水饺生产日期是2011年10月3日;而另外一款生产日期为今年2月25日的“蒙牛欧式双层果酪”(保质期21天)作为单品销售,价格为5.9元/瓶,但生产日期为2月22日的就被塑料袋包扎起来,作为“买三送一”的商品促销,价格也跌到14.7元三瓶,即4.9元/瓶。当记者打开塑料袋仔细查看时,发现其中藏匿了一瓶2月16日生产的果酪作为赠品,还有几天就过期。

  无独有偶,吉之岛广州大道北店“公仔点心鲜虾汤粉”买一送一,但赠品的保质期被胶带遮住了,消费者不容易看清,撕开胶带才能看到赠品还有不到一周就过期了。另外 ,吉之岛没有设立“临期食品专区”,而是将部分产品在上周末搞“10元均一件”进行促销。

  记者发现,这种销售临期食品的做法在超市里比比皆是,酸奶、面包更是重灾区。或是“以新盖旧”,把临期食品夹在新鲜的食品里面一起包装,或是用促销标签把临期食品的生产日期挡住,让消费者难以分辨。

  除了作为赠品外,超市里的临期食品还有不少“潜规则”。比如在好又多超市的冰鲜柜里,记者发现在最上面的速冻饺子、汤圆生产日期都不是最新的,藏在下面的商品反而比较新鲜。消费者如果没有仔细翻找,很难找到最新日期的商品。

  广州市消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永强表示,很多超市采用搭送赠品等方式促销临保食品,却很少为其标注醒目的标识,或者隐藏赠品生产日期,涉嫌欺骗消费者。他指出,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做法,比如欧洲很多国家早已采取了对快过期食品明确告知的措施;在德国和美国,即将过期的食品还常被用于慈善事业;而英国则要求“过了最佳食用期就得打折”。

  国家工商总局通知要求出来后,上海市就督促市内20家大型超市总部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

  北京市工商局也出台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并根据食品不同的保质期,规定了6类“临界限”:食品保质期为一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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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广州临期食品批发
  • 编辑: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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